2023年河北咨询工程师报名时间2月23日-3月1日

2023-02-20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3]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2023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定于4月8日、9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设区市。请各市按照我省的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辛集市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石家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定州市和雄安新区报名考务管理工作由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设“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客观题)、“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客观题)、“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客观题)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主观题)4个考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二、考试时间4月8日上午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下午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4月9日上午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下午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三、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中咨协办〔2021〕7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二)告知承诺要求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三)报名流程1、时间安排报考人员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2月27日前完成注册,2月23日9时-3月1日17时30分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6日17时30分。2、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报考人员选择报名考区时,原则上应根据现工作地、居住地进行选择。3、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4、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5、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3月2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1)打印报名表1份;(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免费申请本人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还须携带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证明材料、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3)、(4)、(5)要求材料。考试机构对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初审后,汇总交由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6、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按要求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6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7、打印准考证4月4日-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四、考试大纲2023年度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五、考务管理(一)考试用具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二)考试实施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三)严肃考纪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六、收费标准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中咨协办〔2021〕7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七、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原文链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957.aspx

2023年陕西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2月24日-3月2日

2023-02-17

根据陕西住建厅官网发布的2023年二建考务通知得知,2023年陕西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4日-3月2日,考试时间为6月3日-4日,5月26日9:00开始打印准考证,陕西的同学们,准备报名啦~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1〕616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现就我省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2023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管理。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2023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核。待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将对成绩上线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二、考试时间与科目6月3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13:30~1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一批次)16: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第一批次)6月4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13:30~1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第二批次)16: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第二批次)特别说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考试批次由报名系统随机划分,请考生按本人的考试批次日期参加考试。三、报名条件(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职高、技校)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3.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1.具有建设工程中级技术职称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陕西省发)》,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且年龄满35周岁,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设工程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年龄满35周岁,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3.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特别说明: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从院校毕业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四、报名、缴费报考人员须在以下规定时限内,登录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官网(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进入网站首页导航栏考试考务-考试考务系统入口--考试报名系统入口进行报名、缴费。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09:00-3月2日17:00缴费时间:2023年2月24日09:00-3月3日17:00五、成绩管理办法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和增项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六、其他注意事项(一)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二)报名人员应按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在做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jpg格式、626*413以上像素、60KB以上,300KB以下大小,蓝底),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准考证、资格证(电子版),请按格式要求上传。(三)报名人员在填完报名表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后即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缴纳考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65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每人每科61元。缴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四)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请认真仔细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考试级别、专业科目和证件照等内容。一旦报名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可更改,已缴费用将不退还。(五)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5月26日9:00至考前登录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六)综合服务中心已实现电子发票业务,考生填写发票信息,缴费完成即可打印电子发票。特别说明: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仔细填写核对发票信息,发票一经打印,发票信息不予更改且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打印发票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17:00时。(七)考试属社会公共资源,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减少缺考。(八)公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后,成绩上线人员需在综合服务中心官网考试报名系统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网络资格审核(免科考生在网络上传资料后,须携带资料原件到报名地线下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材料及进行线下审核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当年审核。网络审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有关详情请考生关注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陕住建综合服务中心)。(九)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七、有关要求(一)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并承担相应责任。(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八、联系方式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考试科:029-87396261转4(报考期间电话咨询量大,请考生谅解)。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大厦四楼034室附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附件及原文链接:https://jszf.shaanxi.gov.cn/zixun/2023/2/5474.shtml?t=2006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4日

2023年上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

2023-01-04

2023上半年上海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1月13日9:00-14日24:00点,网上审核时间1月14日9:00起-15日22:00,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24:00,报名费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根据教育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星期六)举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见附件1)。现将上海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对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文件精神,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免试政策,可以向本人所在学校咨询。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统一举办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二、报考条件(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认定除笔试成绩合格外,还需符合相应的学历层次、部分资格认定还需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或等级、满足体检标准等,因此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步骤分为报考信息输入、报名信息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报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具体操作流程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附件3)。(一)报考信息输入考生报考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3日(星期五)9:00起至1月14日(星期六)24:00(其后网报功能关闭,报考者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做任何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第一步:登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第二步:注册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码要求。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重要提醒:在校生是指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在读专升本第四学年)及以上考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报考;最高学历在校生须填写本人目前就读的将要取得的最高学历。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建桥学院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杉达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三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杉达学院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4)。重要提示: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审核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二)报名信息审核本次考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时间为1月14日(星期六)—1月17日(星期二)。①1月14日(星期六)9:00起至15日(星期日)22:00,考生报名信息由各考区进行网上智能自动审核(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户籍、居住证、学籍信息做一致性判定)。②1月16日(星期一)9:00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若显示“待缴费”,表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通过了资格审核;若显示“审核不通过”,表明考生填报信息与市大数据中心查询的信息不一致,智能审核未通过。③如果“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如近期内已取得上海市居住证等),须登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待审核状态,再扫描以下二维码(或输入网址https://ops.hycj.jrycn.cn/f/sh202301bs)登录“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5)在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见附件6),提交截止时间为1月16日22:00。④1月17日(星期二)9:00-16:00各区和直属高校考区和将根据考生填报的报考信息结合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中的审核状态。如人工审核不通过,考生可重新提交材料,每位考生最多提交三次。(三)网上缴费1.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可于1月18日(星期三)24: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本次报名无效。2.考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支付方式:考试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附件7)。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附件8)。四、其他说明(一)本次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4月14日(星期五),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二)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4日(星期五 )至27日(星期四)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四) 2023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s://shehr.shec.edu.cn/)查询。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五)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六)本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附件:1.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2.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3.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4.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5.2023年上半年上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使用手册6.2023年上半年报名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原文链接:https://www.shmeea.edu.cn/page/08000/20221230/17123.html

2023年上半年湖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3-01-04

内容摘要:2023年上半年湖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1月13日8时至15日17时,网上审核时间:1月13日8时至17日17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24时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须知(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报名。(二)正式报名前,建议考生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hneeb.cn/hnxxg/),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问答”栏目,了解考试的相关政策要求。(三) 提交报考信息前,考生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规范)、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在市州教育考试院尚未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四)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考试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1月13日8时至15日17时(二)网上审核时间:1月13日8时至17日17时(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8日24时(四)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3月11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类别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 中职实习指导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7.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8.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科目笔试不考“科目三”,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二)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学制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指的是大学三年级及大学四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三)除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外(参加免试认定改革专业名单请考生咨询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其余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5.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四、报名流程考生本人从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首页“报名流程”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系统页面→注册设置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报考省份(湖南)→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报名注册需要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考生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该注册手机作为考生在考试前的唯一联系方式,请考生确保该手机号在考前处于开通可联系状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2023年1月9日。注册时,要求考生本人准确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第三步,完成注册后,考生按照流程先仔细阅读并确认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和规定进行处理。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资格,符合条件方可报考。第五步,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自行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的正确性。考生应仔细检查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第六步,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如下: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第七步,填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填报。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居住证编号(须如实填写,居住证编号为身份证号)、学校名称、是否在校生、是否师范专业、在校生学籍学号、最高学历及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按户籍、学籍(在校生)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选择考区。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区因组考需要将考点设置在高等院校和距离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较近的县市区的,考区将对辖区内所有考点进行随机编排。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重点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正常参加考试。重要提醒:在提交审核前,考生务必再次确认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报考科目是否选择完整等(如选择报考科目时少选或漏选,经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新增其他科目或修改所报科目)。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予更改,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第八步,审核。笔试报名不设现场资格审核环节,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等待市州教育考试院在48小时之内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进行审核。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所在的市州教育考试院。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五、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一)考生可于3月6日至3月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二)考生可于4月14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所报考的市州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请考生届时关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考试招生公众号)当次考试的成绩复核公告。六、考试收费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七、违规处理对于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和处理。八、注意事项(一)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二)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三)当前,各地优化调整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院将在考前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和防疫政策,对考生自身防疫做具体要求。请考生在考前两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考试招生公众号)或市州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要求。(四)教育部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六)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考区名称 笔试政策咨询部门 地址 咨询电话 长沙市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社考科 长沙市岳麓区 茶子山中路320号 0731-84899752(笔试) 0731-84899717(笔试) 0731-88626508(笔试) 0731-88626509(笔试) 0731-88615735(面试) 株洲市 株洲市教育考试院 社考科 株洲市天元区 珠江南路537号 0731-22663700 湘潭市 湘潭市教育考试院 自考科 湘潭市岳塘区 双拥路168号 0731-55588810(笔试) 0731-53585513(面试) 衡阳市 衡阳市教育考试院 社考科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 白云路17号 0734-8811367(笔试)                         0734-8127167(面试)                         0734-8969015(认定) 邵阳市 邵阳市教育考试院 邵阳市宝庆中路505号 0739-5603915(笔试) 0739-5603947(面试) 岳阳市 岳阳市教育考试院 岳阳市岳阳大道东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0730-8805535(笔试) 0730-8805616(面试) 常德市 常德市教育考试院 常德市武陵大道 凯悦大酒店四楼406室 0736-7721620(面试)   0736-7712908(笔试) 张家界市 张家界市教育考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 子午路198号 0744-8222113(笔试) 0744-8251096(面试) 益阳市 益阳市教育考试院 益阳市赫山区 桃花仑西路685号 0737-4224310(笔试) 0737-4231504(面试) 娄底市 娄底市教育考试院 娄底市娄星区 乐坪大道477号 0738-8312701(面试) 0738- 8313172(笔试) 郴州市 郴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郴州市苏仙南路3号 市教育局 0735-2850286(笔试) 0735-2850380(面试) 0735-2883656(认定) 0735-2850789(认定) 永州市 永州市教育考试院 永州市冷水滩区 银象路159号 07468211590(笔试)0746-8211005(面试) 怀化市 怀化市教育考试院 怀化市迎丰路 育才巷12号 0745-2722461(笔试) 0745-2713786(面试) 溆浦县教育局 溆浦县教育局 0745-3324861(笔试) 湘西自治州 湘西自治州教育 考试院 吉首市团结西路17号 0743-8227300(笔试) 0743-8224122(面试、认定)原文链接: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web/ksyzkzx/202212/t20221230_29171161.html

2023年上半年重庆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通知

2023-01-04

2023重庆上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7时报名截止);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17时审核截止);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8日(24时交费截止);收费标准70元/科。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师〔2015〕2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对象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下列任意一项均可。(一)户籍在重庆市或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暂住证或者居住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重庆户籍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渝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二)学历条件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三、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7时报名截止);(二)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17时审核截止);(三)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8日(24时交费截止);(四)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五)成绩发布时间:2023年4月14日。四、考试科目安排(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学段考试科目的具体时间,如表1所示。表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二)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四)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进行考核。(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六)自2022年下半年起,新增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的“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学科,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生用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绩报考面试,则只能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依据201、202、301、302科目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绩。考生用201A、202A、301A、302A科目的合格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的合格成绩。五、报名流程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点击并详细阅读页面上的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了解考试政策及相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6日(1月16日17时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1.注册信息: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注册时需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按照提示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若在审核或者教师资格认定时发现考生填报的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审核或认定不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选用符合要求的照片。不能选用经过特殊处理的(PS)或生活照等其他非正规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完整显示考生头部和双肩,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不能修改或增减考试科目。4.考区选择: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37个考区,每个考区的考位有限,当该考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后,系统将关闭该考区,届时请考生选择其它可选考区报考。各考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7日(1月17日17时审核截止)。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须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须及时关注网报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三)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月18日(1月18日24时交费截止)。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及时完成网上交费。根据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70元/科。请考生在2023年1月18日24时前完成网上交费,交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交费的视为无效报名。六、参加考试(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请考生再次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准确无误。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在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期间与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联系进行修改。(二)证件要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 《考试承诺书》(附件3)、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前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七、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八、成绩查询及复核2023年4月14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日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九、疫情防控须知根据重庆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提前回到参考地备考,非必要不离渝。疫情防控措施及相关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及时了解最新要求。十、重要提示及其他说明(一)考生报名前先认真阅读重庆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详细了解相关要求再开始报名。考生须判断自己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具备资格的不能报考。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应自行查询。(二)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须通过笔试、面试和认定等环节: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3.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经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环节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报名前请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cq.cn),充分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具体条件以当次认定通知为准),尤其要认真阅读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避免出现盲目报考导致后续无法认定教师资格或不能通过认定的情况。(三)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考生若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的提示功能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通过短信发送新密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手机。如考生手机号码已更换,请在报名系统人工申请修改手机号码。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四)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 “证书查询”链接入口,下载、打印PDF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一览表.docx3.考试承诺书.docx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0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cqksy.cn/site/ShowArticle4.jsp?ArticleID=6276

2023年上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3-01-04

内容简介:2023年上半年北京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1月16日15:00,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温馨提示:1. 诚信报考: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所有信息。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错误或不实,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2. 考试防疫:所有考生须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具体考试防疫要求务必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栏发布的通知。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1月13日开始,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bjtcc.org.cn 认定体检要求)。4.申请人具有北京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不含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以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在校生考生学籍及学历信息,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后报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后报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面试时需持有毕业证书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咨询电话:010-67410388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毕业的考生,面试时需持有毕业证书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6.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报名资格需单独审核。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或者军官证等身份材料;(2)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报名信息后,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jntce@bjeea.cn,邮件主题格式为“现役军人/武警+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并在审核截止前拨打咨询电话:010-58803688、010-58807224、010-58803690(8:30—11:30,13:30—17:00)确认报名资料是否符合要求。7.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幼儿园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8.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9.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笔试工作安排(一)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二)笔试考试地点:考点高校在校生原则上分配到本校考试,其他考生随机分配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 间   类 别 3月11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四)科目说明: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1月16日15:00。(二)报名步骤: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注册与报名同时开始。考生须通过手机短信认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当次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成绩。2.填报个人信息注册后,考生须阅读考试承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凭北京市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只能填写本人北京市居住证编码,填写身份证号码不能通过审核)。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3.上传个人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示例如下:4.笔试报考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每个报考类别对应不同的科目,考生须认真选择,避免漏报。5.等待审核(1)审核时间为 2023年1月13日13:00—1月17日11:00。(2)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信息后,还须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期间,状态变更无短信通知,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一律不能更改。6.网上缴费(1)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24:00。(2)考试费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9〕481号),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科(其中40元/人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人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费)。(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3月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ntce.neea.edu.cn。五、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3年 4月 14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ntce.neea.edu.cn。六、笔试成绩复核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要求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公告栏通知。网址:https://www.bjeea.cn。七、低保退费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可退还本市考试费(40元/人科)。2023年3月28日14:00-16:00,考生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现场审核办理。八、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九、咨询电话报名咨询: 010-58803688、010-58807224、010-58803690、010-89193989转7(报名期间8:30—11:30,13:30—17:00)报名网站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十、其他事项1.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网址:http://ntce.neea.edu.cn。2.面试、资格认定及免试政策等事宜请咨询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咨询电话:82089117,网址:https://www.bjtcc.org.cn。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适用。北京教育考试院2023年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jeea.cn/html/fxlks/zxxjszgks/2023/0103/82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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